各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校战略,加强我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梯队,更好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1 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云知发〔2021〕3号)要求,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2021年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认定范围和类别
认定工作面向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专业的不同档次人才。在我校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中选拔认定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实务人才。
二、工作流程
各类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根据《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和培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的条件,结合自身情况提出相应档次的人才认定申请,填写《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人选推荐表》,准备相应证据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部门)积极推荐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参加人才认定活动。深入了解知识产权人才状况,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和指导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特别是要紧扣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着重发掘和推荐专业特长是有关重点产业方面的人才,确保选拔和认定出一批德才兼备、专长方向完备的知识产权人才。
2.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于2021年7月12日前汇总申报材料报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楚雄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处,董老师。
此通知
附件:1.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和培养实施方案
2.2021 年XXX 州市知识产权人才认定推荐表
楚雄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