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搭建高层次人才平台和工作创新平台,推动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按照《关于开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2022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站建设的主要任务
专家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搭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人才平台,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国内知名社会科学专家到我省进行项目研发、合作攻关、培养人才、学术指导、决策咨询、成果转化推广等服务工作。推出重大科研成果,培养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转化推广应用前景良好的科研成果,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建站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好专家工作站的人员、经费、办公场地及其他保障条件。
3.应提交与建站专家签署的,有明确科研创新与咨询服务目标的建站合作协议。
4.拥有与建站专家研究方向较适配的本地科研团队,团队带头人必须是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同时担任专家工作站负责人。
(二)申请建站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在国内外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和影响力。
2.应具备以下条件(人才称号)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人文社科一级教授,长江学者,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级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凝聚力。
4.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近5年来至少主持或独立完成1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5.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70岁的正高职人员。
(三)专家工作站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在拟合作建站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较好业绩。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与建站专家有较好的学术合作基础。
3.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60岁的正高职人员。
(四)建站目标
专家工作站建设应立足云南的生动实践,组织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学术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云南学术原创力、影响力、竞争力,围绕推出高层次研究论文、高水平研究专著、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举办高端学术论坛等方面,自主提出三年期建设目标。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建站单位与建站专家共同提出建站申请,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工作站申请书。
2.申请单位(部门)与建站专家签订的合作协议。
3.申请单位及建站专家相关信息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9月13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电子版报科学技术处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