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2023年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中期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定于近日举行我校2021-2023年省级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中期检查评估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评估对象
2021-2023年省级立项建设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会议地点:办公楼(尚行楼)三楼第四会议室。
三、会议时间及议程: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
四、各授权点汇报内容要求:
1、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有关标准,各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逐一汇报省级立项建设学位授权点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
2、建设工作进展和各项支持、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3、分析当前存在不足和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省级立项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五、参会人员
1、学校领导
2、学科与硕士学位点建设工作主要相关部门(学科办、教务处、人事处、资信处、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负责人、检查评估专家组
3、各学院在建(培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见附表)及方向带头人、分管领导、科研秘书
4、学科办(科技处)相关工作人员
六、工作要求
1、请三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方向负责人将最新的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12份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11:00前报送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到科技处邮箱。
2、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开展专题研究,组织实施好省级立项建设的中期验收及整改提升工作。
3、要立足现有基础条件,以达到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水平和条件为目标,认真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坚持质量标准和内涵建设,凝练学科特色,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和保障支持,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实施省级立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