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高质量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励高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云南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将开展云南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限额
(1)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
(2)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
(3)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
(4)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
申报限额: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要求,采取限额方式申报,各本科高校作为牵头单位可申报1项。4种类型协同创新中心由学校自主选择。
各类型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条件、要求、经费等事项详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 请填写《云南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附件2)《云南省高校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科学技术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办理。
2. 相关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科研平台(团队)管理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