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和我校《科研项目结题经费决算审计操作规范及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到期(含延期)科研项目经费决算审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本年度经费决算审计的科研项目
列入本年度经费决算审计的项目共两类:一是2022年12月31日前研究期满应结题(或验收)的大额经费纵向科研项目,包括立项经费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含学科、平台、团队建设项目);二是2023年12月31日前研究期满应结题(或验收)的所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其它未列入本年度经费决算审计的科研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如需进行经费决算审计也可在本次提交审计材料(项目组承担的科研项目结题经费决算审计材料报审一般应在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前3个月完成)。如未按要求提交审计材料影响正常办理结题手续,后果自负。
本年度应审计项目23项(见附件1清单),请第一类项目负责人(或代理人)于3月31日(星期一)前将报审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213室),请第二类项目负责人(或代理人)于附件1规定时间前报审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xzkjc@cxtc.edu.cn。
二、审计内容
科研项目结题经费决算审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经费决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决算是否符合预算的要求,有无超预算的情况;
(三)科研项目决算编制及数据是否真实、完整,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四)项目立项资金(含按要求配套、自筹资金)的到账情况;
(五)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规定;
(六)决算报表数据是否与财务账簿记录相符,科研经费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是否准确;
(七)决算报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
三、报审程序
科研项目结题经费决算报审程序是:项目负责人编制科研经费决算报告→科研处和财务处对决算报告进行初审签章→科技处向审计处报送项目结题经费决算相关材料→审计处对项目经费决算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按规定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审计处依据审计结果审签项目结题报告。
四、报审材料
科研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的报审材料包括:
(一)科研项目经费决算送审报告;
(二)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三)项目立项文件、合同书(项目任务书)及批复下达的项目预算;
(四)经费到账的相关凭据(可从科技处复印);
(五)经科技处和财务处审核签章确认的科研经费决算报表;
(六)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表(若项目支出含有协作费,应提供协作协议书);
(七)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签章确认的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清单;
(八)特殊情况应提供有部门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
(九)审计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立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地接受审计,按时提交报审材料。报审材料需要科技处、财务处、国资处协助的,请主动联系。
科技处 审计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