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有确定经费预算的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省哲社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所等)、科研团队、重点建设学科等,均可根据研发工作实际需要申请设立科研助理岗位。
二、科研助理岗位职责范围:从事科研项目辅助调研、实验技术、学术事务管理和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各学院统筹聘用的科研助理岗位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及任务量,可兼顾承担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和教研助理工作。
三、科研助理岗吸纳人员为应届毕业生
四、科研助理岗人力成本及经费开支渠道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目前人力市场成本支付每名科研助理人力成本(含工资、保险等费用),由申请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学科预算经费中支出。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单位(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学科)根据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内容和可供使用的经费预算确定拟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数,一般按1岗1人申请。
2.申请单位因所需科研助理事务有限或经费限制,可按非专职(以每年若干月测算投入费用)方式提出科研助理岗设置申请,由所在学院统筹安排若干单位(项目组)联合聘用1名科研助理。
3.请各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学科负责人填报《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交由所在学院(部门)科研办主任(或科研秘书)汇总后于6月29日(星期四)前将本学院(部门)《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报送科学技术处(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 xzkjc@cxtc.edu.cn)。
附件: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
楚雄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