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首页 | 组织机构 | 学科学位点建设 | 科研平台 | 人才团队 | 科研项目 | 科研成果 | 学术交流 | 政策法规 | 资料下载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2023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7-06 08:21     (点击: )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云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组织单位: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

实施单位: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云南师范大学)

二、申报条件

高校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队伍,原则上每人限申报和参与一项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实际承担研究任务。申报项目与其他各级各类项目内容雷同重复者、主持厅级及以上各类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所学校申报数量不超过5,超项不予受理。

三、项目选题

原则上依据项目指南(见附件1)进行选题申报,也可以结合实际工作自报题目申报。优先支持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项目。

四、项目管理

()本项目为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专项项目,具体由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依据《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管理。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云南师范大学)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云南师范大学)全额拨付项目经费。项目共立项20项,每项研究经费1万元。

()成果形式为项目主持人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出版专著1部、公开在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论文或获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咨询)报告,成果须注明“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拟发表证明材料不得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未能按期结项者须提交延期结项书面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逾期半年仍未能结项者做撤项处理,并收回项目经费。

五、申报程序

遴选申报,我校申请人于820日前将申请书、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xzkjc@cxtc.edu.cn,我校将遴选5名推荐上报,5名申请者须于2023828日前,填写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 .论证活页(见附件3),并登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云南师范大学)网络平台进行申报,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具体流程参阅附件4);将申请评审书、论证活页纸质版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5份提交科技处213室。

六、其他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的行为。


楚雄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374


附件【姓名:《项目名称》申请评审书.doc已下载
附件【姓名:《项目名称》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网络申报操作说明.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楚雄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处  版权所有 

地址:云南省 楚雄彝族自治州 楚雄市 鹿城南路546号 邮政编码:675000,邮箱:xzkjc@cx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