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及立项任务合同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到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一)2021年和2022年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按照本次通知要求,参加校级项目验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中的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
(二)其他到期科研项目应按照相应类别的项目管理要求,做好结题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按期提交至科技处或项目主管部门。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提交结题证明材料至科技处,以统计相应科研成果。
二、结题验收材料准备
到期的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应准备以下材料提交验收:
1.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评审表(附件2)
2.研究报告(附件3,研究成果附在研究报告后面一并装订成册)
3.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4.项目研究报告文字复制比检测报告(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照科研项目计划和任务合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材料的相关准备工作。其中,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23年9月10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交到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zkjc@cxtc.edu.cn),以便做出验收安排。
联系人: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袁双云,电话:3010220。
附件:1.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度到期应结题科研项目统计
2.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评审表
3.研究报告格式示例
楚雄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