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与资助方式
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采取由学校按教育厅确定的立项数择优遴选推荐,报请省教育厅审批立项,并由学校经费资助实施,且经费资助额度为校级重点科研项目标准,因此有关项目以《省教育厅科研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申报,项目质量及水平达到校级重点科研项目要求的,予以列为校级重点科研项目立项,并同时推荐为拟立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报请省教育厅审批立项。
二、项目类型
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设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在一般项目的基础上,可申请“三个定位”、“思政课研究”和“基础研究”等三类专项项目。申报项目选题属于以上专项项目范围的,请在项目申报书封面选择,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立项。三类专项项目的研究内容要求如下:
1.“三个定位”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建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
2.思政课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
3.基础研究专项(含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支持科技人员在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原则上只资助理工农医类项目。其中项目团队年龄在36周岁以下的项目列为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项目。
三、项目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为理工农医类不低于2万元/项,其中,基础研究专项(含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资助不低于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万元/项。
四、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为学校在岗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所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的学术思想有创新、立论充分,研究内容、方法、程序、技术路线现金、科学并切实可行。
2.研究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方案可行,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和现实意义。
3.任务合同书中的预期成果须明确量化且可考核,能形成应用对策咨询报告、高质量综合研究报告、国内外核心期刊论文、专著、发明专利、原理性模型、标准规划、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成果。
4. 其中“基础研究”专项以资助开展创新研究,取得高水平基础研究成果和培育国家级立项为目标,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主要预期目标为立项三年内获得国家级立项,或研究成果达到所属学科国家级立项条件要求。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限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多个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主持工作。在确保主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参加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最多参加2项。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研究内容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雷同重复的;
3.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含所主持项目终止的情况)。
4.已获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5.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存在学术不端或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三)已申报校级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负责人,可将该项目同时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另报新的项目参加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评审。
(四)项目申报程序
1.申请者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人文社科类项目需同时提交《人文社科项目选题及内容意识形态申报表》,各学院(部门)进行初审,由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于12月14日前将本部门初审通过推荐的《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二份、《推荐立项汇总表》(附件3)、《人文社科项目选题及内容意识形态申报表》(附件5)、《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6)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电子文档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纸质材料交到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直接递交的申请材料。
2.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收到项目申请书后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请书填报规范并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方予受理并提交专家评审。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
附件:
1.云南省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
2.省教育厅科研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
3.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推荐立项汇总表
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5.人文社科项目选题及内容意识形态申报表
6.楚雄师范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
7.学科分类与代码
8.楚师字〔2018〕51 号校级项目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