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含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8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与人没有职称和年龄的限制;
4、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5、申请者无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6、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7、连续2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2、请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查看相关申报信息,并下载2018年新版本申请书(以前版本无效)按要求填报。
3、《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姓名等有关信息,各申报人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4、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
5、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6、申请人于2018年3月6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申请书一份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初审,待审核通过后上传到项目申报系统中。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于3月8日(星期四)前将与网上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纸质材料一份报送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3010220。电子邮箱:xzkjc@cxtc.edu.cn。
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楚雄师范学院科技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