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18年科技人才服务“三区”的选派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主要为能够解决受援县科技需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的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农村生态、环保、信息化等行业的科技人员,自愿为受援地服务对象提供科技服务或到受援地开展科技创业。
二、服务对象
1.辖区内集中连片特困县内经过认定的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深加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等。
2.辖区内集中连片特困县内承担国家、省、州(市)、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及农场、林场、科技示范基地、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行政村等。
县直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不能作为受援单位。
三、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科技人员要围绕服务对象(单位)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或者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创业,为“三区”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四、服务时间
提供科技服务的时间为1年,派出期间根据服务对象的科技需求和科技攻关、示范、推广的需要,不定期到实地开展科技服务,或采取通讯、网络等手段及时提供科技服务、解决科技问题,累计现场进行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00天。
五、支持措施
1.选派对象在选派期间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 选派人员的科技服务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进行补助,由财政部、科技部下达安排。经费由省财政直接拨到派出单位,主要用于支付科技人员到“三区”县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保险和培训费用等。
3.对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选派对象以及对执行本专项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国家或地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4.对派出科技人员与服务对象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5.其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按照《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执行。
6. 楚雄州“三区受援县”(7个):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武定县
六、申报要求
此次选派采取科技人员自主申请,学校统一推荐的方式。请申请人将《“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一式4份和《“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于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前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xzkjc@cxtc.edu.cn。
相关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钟卫联系,电话:3100683(内线6683)。
特此通知
附件:1. 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度选派和培养科技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通知
2.“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
3.“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楚雄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