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年度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我校作为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理事会成员单位,有资格申报此类项目。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拟资助情况
项目类别分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拟立项资助11项,资助标准为40万元/项(科技厅资助8万元,自筹32万元);面上项目拟立项资助88项,资助标准为10万元/项(科技厅资助2万元,自筹8万元),青年项目拟立项资助36项,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科技厅资助1万元,自筹4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
二、资助领域
(一)重点项目资助领域
针对云南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及交叉前沿科学问题开展研究,充分发挥各理事单位学科优势,重点解决有助于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有助于推动区域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发展,推动学科建设,具有较强成果转化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等成果。
1.生物医药和大健康
(1) 特色民族药、特色药用动植物资源
(2) 重大疾病发病机制及早期诊断与预防
(3) 传染病及寄生虫病
(4) 干细胞及转化
(5) 蛋白组学
(6) 抗衰老研究
2.高原特色现代农业
(1) 高原特色动植物资源利用
(2) 污染农田修复
(3) 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
(4) 重要经济作物病虫害防控
(5) 都市农业设施及生态系统
(6) 农业物联网和农机装备
(7) 食品加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8) 农业机械化、智慧化及信息化
3.资源与环境
(1) 生态脆弱地区生态系统的评价、修复与重建
(2) 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
(3) 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4) 区域气候与环境变化
(5) 高原湖泊生态系统的演变与修复
4.新材料
(1) 能源领域材料
(2) 信息领域材料
(3) 生命健康领域材料
(4) 天然大理石、宝石等材料
5.信息技术
(1) 人工智能理论
(2) 大数据背景下的优化模型、算法及应用
(3) 智慧城市、智能教育
(4) “互联网+”背景下的移动互联网技术
(5) 物联网
(6) 信息安全等信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
6. 先进装备制造
(1) 先进机构变形设计
(2) 重大装备制造过程检测
(3) 运行过程的健康状态评估
(二)面上项目
重点支持围绕云南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科技需求自主选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为产业发展和培育提供科技贮备,支持基础学科的应用基础研究,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成长,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成长。
(三)青年项目
鼓励青年科技人员自由探索,主要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创新思维,培育创新后继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申请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是单位的在职科技人员;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主持承担过省级(含省级)以上项目。
(2)重点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每年拟投入的项目研究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面上项目申请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是单位在职科技人员;且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科技人员推荐。
(2)面上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是单位在职科技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未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省级(含省级)以上项目。
四、限项规定
(一)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2018年度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项目。
(二)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基础性、公益性专项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含NSFC—云南联合基金)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重大项目负责人以及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项目。
(三)已主持过国家基金(含自科基金、社科基金)或同级别联合基金的重大、重点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面上及青年项目。
(三)在研的国家基金项目(包括: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及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含云南省各类型联合专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面上及青年项目。
(四)已主持过2项国家基金项目(含自科基金、社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面上及青年项目。
(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3项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含云南省各类型联合专项项目,青年项目除外),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项目。
(六)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被终止的项目主持人,自终止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项目。
五、申请书撰写要求
(一)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2018度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项目申请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文件。申请人应通过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并注明“地方本科高校(部分)联合专项”。填写《申请书》前,请先阅读《填报说明》,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出现任何违法和涉密的内容。
(三)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领域,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6/)准确选择申请代码。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四)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信息并在签字签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同时,签署合作协议,明确人员分工、经费使用及相关知识产权等约定。
(五)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材料应扫描后作为《申请书》附件一并上传,并按照以下顺序整理一式二份,分别与两份纸质版申请书一同装订。
1.身份证复印件。
2.在职攻读学位的项目主持申请人须提供导师同意函原件。
3.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无博士学位者,须提供2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亲笔签字的推荐信,并注明推荐人单位。
4.凡申请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应用,须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证明原件。包括:采用现代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方法在人体上对人的生理、病理现象以及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方法进行研究的活动;通过生物医学研究形成的医疗卫生技术或者产品在人体上进行试验性应用的活动,例如人体标本采集及测试、人体药物试验、人体手术治疗和康复等。
5.近五年发表的 3 篇相关代表性研究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六、申报和受理要求
请项目申报人于2018年4月20日8:00至5月4日24:00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网址:http://61.166.157.205/。系统填报提交后由科技处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项目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二份。联系人:李伦,电话:3010220。
附件: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科技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