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提倡和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参与和从事创造性科研活动,追求真理、探索未知,开阔视野,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科研创新意识,接受一定的科研训练,以研促学,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大学生校级科研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该类课题以培育大学生科学科研素质及应用创新能力为目标,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可以是拓展或深化专业课程学习与实践的科研课题,也可以是企业、事业、科研单位提出的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面向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问题;技术发明、系统设计或产品研发与应用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题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当年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已承担过校级立项课题,且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的课题,课题组根据实际需要组合,成员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课题资助经费0.2万元,实施期限为1年,一般要求在负责人毕业前验收。
2、申报课题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可行,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用性以及理论、应用价值。
3、各部门向师生做好宣传,协调和做好指导教师的安排工作。
(1)课题管理教师一般由所在学院科研秘书担任;根据实际需要和双方自愿,课题组可有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每名教师指导课题不得超过2项。
(2)课题经费由课题组自主使用,相关开支由管理教师负责验收和监管,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报销。管理教师和指导教师一律不得在课题经费内报销费用。
(3)所在学院应在开放实验室等方面为课题组提供充分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对立项课题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4、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跨学院的课题由相关学院协商后归并申报。由学生社团提出申请的课题,一般依托学科联系较为密切的相关学院推荐申报,特殊情况也可由校团委推荐申报。
三、申报和立项程序
1、课题组填好《大学生科研课题申请书》后,于6月10日前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和统计汇总。
2、各学院在6月20日前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学院学生申报的科研课题进行评审推荐,每个学院推荐立项课题数控制在3项以内。于6月22日将修改完善后的拟推荐课题的《大学生科研课题申请书》及《大学生科研课题推荐立项汇总表》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3、科技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科技处发文公布本年度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名单。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李伦,电话:3010220。
此通知
附件:1、大学生科研课题申请书
2、大学生科研课题推荐立项汇总表
3、大学生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奖励办法
楚雄师范学院科技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