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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2018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8-05-28 14:18     (点击: )

各相关部门:

2018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联系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研究基地的定位特色及研究优势,明确主攻方向,突出研究重点,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设置

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云南社科研究水平的重要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资助额度

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6万元,一般课题4万元。申请人根据相关条件规定自行选择课题类别申报,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教〔2017412号)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其中间接经费按照项目总经费的30%预算。

四、申报条件

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一般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从严控制项目逾期,提高申报质量,本年度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已申报2018年度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和基地课题申请;在研的其他省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申请;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课题)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年度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5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2015-2018年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课题)被终止或撤销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年度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年度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

4.申请人申请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项目已获得立项的,所申请的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不再立项。

5.申请人以相同或相似选题申报其他省级以上项目已获立项的,申请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不再重复立项。

6.凡在选题和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对选题及研究内容作必要的修改,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复核。

8.不得以已经出版的选题和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年度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报范围

12018年度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指南不再单独发布。申请人可依据已发布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登陆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下载,网址:www.ynpopss.gov.cn),对应研究基地研究的方向、范围,根据个人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确定选题。《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和方向性条目两类,以具体条目为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文字表述作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的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鼓励申请人根据个人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选题与对应研究基地研究的方向、范围不相符的申报项目。  

2、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实行开放式竞争申报,基地和基地以外研究人员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申报。支持基地以外研究人员竞争申报、支持基地研究人员与基地以外研究人员联合申报、支持专业研究人员与实际工作者合作申报。基地课题立项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同等条件下对基地研究人员申报课题立项适当倾斜。

3、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被《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1篇以上的;通过其他渠道报送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1篇以上的,只要符合不以重复选题申报、无省社科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在研项目和逾期项目、无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课题)被终止或撤项等限制性规定的,申请本年度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可直接立项或优先立项。成果采用或领导批示、部门采纳情况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得到认定。

六、完成时限

  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的完成时限,基础研究、综合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以《立项协议书》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获准立项课题的《申请书》和《立项协议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并申请结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课题按规定作终止处理,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3年申报资格,列入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研究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课题按规定作撤项处理,已拨全部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5年申报资格,列入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七、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各项规定。凡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并通报,取消个人5年项目申报资格,列入个人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结项成果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其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成果。

  八、申报方式

1.本年度基地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数字化平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kyglpt.ynpopss.gov.cn),按要求填写和上传《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地课题申请书》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论证活页》(申请书和活页下载请使IE浏览器;使用Office 2013以下版本软件处理文档,勿使用WPS软件;申报重点课题《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报一般课题《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5000字。按《活页》中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请申请人于66日(星期三)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草拟上。

2、纸质材料于67(星期四)前报送到科技处(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交的《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版信息一致)。报送材料包括:经单位审核通过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项目论证活页一式7份,均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要求报送电子文档(以U盘提供或以E-mail发送至xzkjc@cxtc.edu.cn)。

相关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李伦联系,电话:3010220

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材料

楚雄师范学院科技处

 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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