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2018年科研工作计划和《楚雄师范学院校级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楚师字〔2018〕51号),现将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1、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选题应尽量结合国家基金、省基金和教育厅基金以及省州经济与社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应用研究的选题原则,其课题目标应是有重要应用成果或为申报国家、省基金、省教育厅基金作为前期准备。每年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中应用型科研项目立项数比例占60%以上。
2、侧重研究“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的重要问题;当前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围绕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八大重点产业,楚雄州烟草、冶金、旅游文化、特色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中的科学技术问题。
4、结合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需求,有利于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发展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
5、围绕彝族历史研究、彝族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彝族社会变迁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的研究。
6、研究内容要避免与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设以下两个类别:
1、校级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项目为目标的前期课题;鼓励针对省州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性的应用研究,力争产出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资助额度1-3万元/项。
2、校级一般项目:以提高青年教师科研水平,培育省厅级科研项目为目的,资助校内申请省厅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前期课题以及省级重点学科、硕士点等相关研究项目或服务省州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应用价值的研究。资助额度0.6万元/项左右。
三、项目研究期限
校级重点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时限为1年,原则上不得要求延期。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其中重点项目资助的职称学历条件为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一般项目为中职及其以下的人员(高职人员不得再申请本项目)。
2、已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包括未完成或未结题)及曾获得过校重点项目资助的申请人不得再申请校级重点项目;已承担过厅级及其以上项目或曾获得过校一般项目资助(包括未完成或未结题)的申请人也不得再申请校级一般基金项目。
3、校科研基金项目组成员人数为3-6人,其中参与项目研究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2人,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4、项目申请人按申报类别填写《楚雄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其中一般项目由两名副高职以上同行专家推荐,申请重点项目资助的必须有课题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部门受理申报时间:9月3日前,申请者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书,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对项目申请书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申请者的能力进行第一轮综合评审,评审合格的,由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科技处受理申报时间:9月10日之前,由各部门科研秘书在此时段内把本部门推荐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文档(以U盘提供或以E-mail发送至xzkjc@cxtc.edu.cn)统一报送科技处。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收到项目申请书后当场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请书填报规范并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方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校级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按照《楚雄师范学院校级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楚师字〔2018〕51号)和《楚雄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楚师字[2017]40号)相关规定执行。
2、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李伦联系,电话:3010220。
此通知
附件: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
2、项目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3、科研统计用学科分类及代码表
4、《楚雄师范学院校级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楚雄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