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通过高级别项目申报工作促进学科建设,加强学科组学术交流,按照科技处2023年11月14日《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应于2024年1月10日前,分学科开展2024年度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项目第一轮研讨论证,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研讨论证(第一轮)由学科办(科技处)和各有关学院统筹安排,于2024年1月3-10日分学科举行。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学科组按《2024年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项目第一轮分学科研讨论证会安排表》(详见附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参加研讨论证。如有调整变动请及时与学科办(科技处)联系。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把《项目申请书(第一稿)》或提纲报送科技处联系人,或准备纸质项目材料一式2份提交研讨论证。无项目申请书或提纲的不参加研讨论证。
(三)请各学院、各学科负责人积极邀请相关专家到会指导。
(四)请各学院、各学科负责人通知学科组全体成员按时参加研讨活动。
联系人:学科办(科技处)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管理科(办公楼2-14室)。
附件: 2024年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项目第一轮分学科研讨论证会安排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