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进一步引导广大人才服务和支撑云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云组发〔2022〕25号)(附件1),现就我校第二批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科技副总
云南省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含高职院校,下同)、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选聘科研人员到云南省内企业兼任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
(一)申报云南省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条件
1.为云南省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应当具有下列资质之一:企业为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建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
3.意向人选明确的申报单位,意向人选及其所在单位与申报企业不存在创办、投资、入股等关系。
(二)云南省科技副总申报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
2.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所在学科(领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省级及以上一流建设学科(根据去年申报结果,不满足条件3但有省级人才的也可入选)。
4.云南省外申报人,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优先支持;省内申报人,“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5.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放宽条件。
二、云南省产业导师
云南省产业导师是指从云南省内外知名企业选聘企业高管、技术专家到省内高校兼任学生指导老师。
(一)申报云南省产业导师岗位的高校条件
1.省内高校,着重支持与重点产业相关的应用型专业开展产业导师选聘工作。
2.申报高校与意向人选及其派出单位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具有支持产业导师聘用的相关制度和条件。
(二)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
2.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4.热心高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遵守高校师德师风准则。
5.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放宽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云南省科技副总申报程序
1.请我校申报人尽快与合作企业联系,积极争取为合作企业拟选聘的科技副总对象,按时完成申报与选聘工作,促进我校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应用。
2.以企业为主体组织申报人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index)上申报,具体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操作说明”栏目“用户使用手册”。填报及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8:00;推荐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程序
各学院(部门)结合实际提出云南省产业导师岗位需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意向人选填写《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书》(附件2)(提醒:请在申报书中提供证明材料目录及扫描件),于2024年5月15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到行政楼2-12,经我校党委研究同意,逾期将影响申报。
四、联系方式
1.校科技处:。
2.省科技副总选聘办公室(省科技厅):夏欣、楚思清;邱玉娜、王可心。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3.省产业导师选聘办公室(省教育厅):吴倩。
附件:1.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试行)
2.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书
科学技术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