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研究阐释和贯彻落实,根据省委宣传部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是党的历史上又一重要纲领性文献。申报人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结合研究专长、学术积累,重点根据以下选题方向,自拟题目深入开展项目研究,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作的工作报告、《决定》稿的说明和发表的重要讲话,围绕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深入开展研究。
2.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围绕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深入开展研究。
3.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注重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围绕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深入开展研究。
4.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注重全面改革,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框架下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部署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领域改革,深入开展研究。
5.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研究。
6.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注重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围绕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深入开展研究。
7.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抓前端、推中端、促后端,在贯通科技创新全链条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8.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产业优化升级深化改革,集中政策和资源全链条培育产业,聚链成群,在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9.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改革,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在做大做强国企民企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10.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文旅产业升级深化改革,打造文旅产业升级版,在培育消费新场景新增长点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11.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完善流通体制深化改革,优化重塑全省物流体系,在以物流带贸易促开放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12.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改革,积极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产业基金,在壮大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13.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绿色低碳发展深化改革,做好绿电、林业、碳汇等文章,在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14.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加强民生建设深化改革,抓实增收、就业、教育、医疗和关爱“一老一小”等工作,在以小切口解决民生问题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15.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加强社会治理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在提升边疆治理效能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二、项目类别
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资助强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00万元/项、一般项目3.00万元/项。立项数根据申报数量及项目质量等情况拟定。
三、申报范围
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党政研究机构、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的社科工作者申报。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有研究专长的人员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申报重点项目。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申报一般项目。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项目研究,对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2.截至2024年8月30日,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含教育学单列学科项目、艺术学单列学科项目、社会智库项目、科普项目、“马工程”项目等,下同)未结项或未向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3.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4年度省社科规划其他项目的,可以参加本次申报,但已申报项目如获立项的,本次申报的项目将不再立项。
4.截至2024年8月30日,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5.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申报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除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助经费外,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五、申报办法
本项目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申报。
(一)材料填报
本项目《申请书》(附件1)、《活页》(附件2)等电子表格见附件,请按要求填报。
(二)材料装订
本次项目申报须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
1.纸质版材料。本次申报须提交完整签章的纸质版《申请书》《活页》。《申请书》《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汇总表》用A4纸单面印制。每项申报材料包括1份《申请书》和1份《活页》,采用“1夹1”方式叠放,即将1份《活页》夹在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
2.电子版材料。本次申报须提供Word格式的《申请书》《活页》、Excel格式的《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1份。每份申报材料包括1份《申请书》、1份《活页》和1份《申报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院(部门)+申报人姓名”命名。
六、立项程序及完成时限
(一)立项程序。各学院(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查,学校科技处将视申报情况决定项目遴选方式,省社科工作办对申报材料作统一审查,邀请省内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建议立项名单。建议立项名单在云南宣传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省社科工作办按程序报批后,签订立项协议,拨付研究经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完成时限。项目研究完成时限为2025年12月31日前,不可作延期申请,鼓励早出成果、出好成果。项目负责人要恪守学术诚信,遵守申报承诺约定,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项。项目管理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成果要求。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时,须同时提交1份研究报告和1份决策咨询报告(或发表1篇理论文章)。研究报告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申报重点项目的原则上不少于5万字),决策咨询报告(或理论文章)总字数不少于3000字,除去本人引用复制比不得超过20%。鼓励项目团队围绕项目研究产出多种形式的阶段性成果、最终研究成果。
(四)违约处理。无正当理由导致项目逾期未结项或研究成果质量不高未通过结项鉴定的,项目将作终止研究处理,项目责任单位按原渠道退回项目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申报。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和个人研究专长进行申报,要特别注意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报的规范性。
2.各学院(部门)要安排专人严格申报人资格条件审核,切实杜绝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未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人员再次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质量优先的原则,通过邀请专家评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等方式,组织专家学者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等进行认真科学论证和遴选推荐,着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项,其他学院(部门)申报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4.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须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及《人文社科项目选题及内容意识形态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科技处2-13室,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申报材料如有涉密或不宜公开等内容,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老师联系,电话:。
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请书
2.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4.人文社科项目选题及内容意识形态申报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