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全国社科工作办近日发布了《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认真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突出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主要资助已经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反响的著作的修订完善、重印再版。
二、申报资格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
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4.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5.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2024年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6家单位。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4年1月1日—2023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反响。
6.申请人只能在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中选择一个类别,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非中文著作、译著、已在国外用其他语种出版或发表的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以及国外博士论文、国外博士后出站报告,均不在项目申报受理范围。
8.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可以参加本次申报。但已申报项目如获立项的,本次申报项目将不再立项。
三、申报材料
1.后期资助项目:(1)申请书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使用纸张不得低于100克);(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3)“中国知网”查重报告“数据页”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4)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分别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1)申请书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使用纸张不得低于100克);(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3)“中国知网”查重报告“数据页”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4)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5)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3.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1)申请书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使用纸张不得低于100克);(2)学术著作6套(出版社正式出版书稿,不得使用复印稿);(3)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4.申报材料电子版:(1)上述纸质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2)《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应按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3个不同类别分类汇总,且只需提供电子版;(3)各学院(部门)须按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分别存于3个文件夹内;(4)每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须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内,该文件夹以“楚雄师范学院+姓名”格式命名;(5)申请人文件夹内各申报材料电子版按本条款“1、2、3”中纸质材料顺序排序,使用“序号.+原文件名+(楚雄师范学院+姓名)”格式命名;(6)电子版查重报告须提供全文对照版。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门)和申请人要认真研究《申请书》的“填写说明”和“填写注意事项”,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填写。
2.申报跨学科项目按“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填写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名称。
3.各类别项目《申请书》中签字盖章的部分,申请人均须使用计算机提前进行填写。
4.凡在内容上与申请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不同基金项目结项。
五、工作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每年立项数仅次于年度项目,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认真细致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申报项目。
2.各学院(部门)和申请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公告》精神,认真研究填写要求,准确把握立项导向。各学院(部门)须对申请人、申报项目从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科研诚信等方面,从严从实审核把关。
3.各学院(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申报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排版打印统一规范、数据填写精准无误。
4.请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于2024年8月6日之前将上述材料及《人文社科项目选题及内容意识形态申报表》(签字盖章完整)纸质版统一报送至行政楼科技处2-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逾期将无法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办公楼2-13室)老师联系,办公室电话。
此通知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
附件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7.人文社科项目选题及内容意识形态申报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7月27日
附: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71家)
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学习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九州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外文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军事科学出版社、文物出版社、故宫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古籍出版社、中西书局、上海远东出版社、上海辞书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山东大学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南开大学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西南大学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安徽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注:加(※)标识者为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