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拓展教师学术视野,促进学术交流,提升教师学术水平,推动我校“申硕”工作进程,现就暑期加强学术交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门)暑期积极主办、承办、联办、协办国际性和全国性学术会议,加强学术交流。
2.支持和鼓励各学院(部门)教师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兴趣,暑期参加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的学术会议,并争取作交流报告。
3.各学院(部门)教师应充分利用暑期参加学术会议的机会,与同行专家进行深入交流,为个人的学术发展和学校的学科学位点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4.请各学院(部门),尤其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依托学院,支持和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假期学术会议,为教师参加学术会议提供条件,并做好相关情况统计,于8月30日(星期五)前将本部门人员暑期开展学术交流情况(附件:暑期参加学术会议统计表),发送到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科技处学术活动管理科(办公楼2-08室),电话。
附件 暑期参加学术会议统计表
科学技术处(“申硕”办)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