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云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乡英才”培养工程8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州科技局与2018年入选的“彝乡科技领军人才”及所在单位签订了《楚雄州“彝乡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任务书》,作为责任落实、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监督考核等工作的依据。现培养期已过半,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楚雄州“彝乡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任务书》中项目实施、项目带动、团队建设、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获得的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情况总结的时间范围:2019至2021年6月30日
二、主要内容:一是“彝乡科技领军人才”按比例配套资金情况;专项经费是否设立专项账户,进行独立核算;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进行培训、成果推介情况;发放“彝乡科技领军人才”生活补助情况。二是项目实施、示范带动、团队建设、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获得的科研成果等情况。
三、材料报送要求:执行情况报告交电子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份,于2021年7月5日前报科学技术处。
四、考核要求:州科技局计划对“彝乡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召开“彝乡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科学技术处 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管理科 熊老师
电话及传真:3122673
邮箱:xzkjc@cxtc.edu.cn
此通知
楚雄师范学院 科学技术处
2021年6月17日